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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政策】2015上海中考“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政策公布

2015-03-24    浏览:90     来源:新航道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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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航道讯:2015年3月23日,上海市教委公布《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中招政策”)。以下是重点内容。

 

  考试时间及科目

  今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定于6月13日(星期六)和6月14日(星期日)举行。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考试录取情况2015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约为7.9万人,高中阶段录取率为98%左右,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15年中招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中招录取。

  2015年中招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进行。本市将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下面上海新航道带大家具体看一下上海地区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方案: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

  (1)计划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7号)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上海生源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非上海生源计划不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其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2)招生录取

  高中招生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方案须报所在区县教育局和招生主管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国际课程班招生由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参照本市提前招生录取的时间自主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名单须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预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参照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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