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语从句的四种翻译方法上~
从回字的说开去(续)
作者:新航道好轻松考研英语教师 马旻鸣
上回咱们说到,那同位语从句的前置与后置译法,就好比“茴”字的两种基础笔顺,规整,实用,是考场上的得力干将。
孔乙己若是泉下有知,大概又要敲着柜台,洋洋得意地追问:“那第三种呢?你可知道?”
这第三种法子,说来也巧妙,它专治英语里那些“名物化”的癖好——便是将这抽象名词,化作中文里活泛的动宾搭配。英语爱把动作、状态凝成一个“名头”(抽象名词),后面跟个从句来解释它,也即所谓“万物皆可名词化”;咱们中文却偏喜欢动态-啥东西都要“动”起来。这时,不妨将那同位语从句解释的名词译作动词,而后面紧跟的同位语从句,自然就承接为它的“宾语”了,读来便如地道中文般顺畅。
且看这2004年真题里的一句的“方法展示”:
Even before Alan’s admission that America’s red-hot economy is cooling, lots of working folks had already seen signs of the slowdown themselves.
此句中,核心的名词是 admission(承认)。若按上一期,或可译为“在艾伦的承认之前……”,但这读起来,属实过于“外国腔”了,堪比“我的床睡在我身上”,那按新的方法了?
步:定位抽象名词。很明显,是 admission。
第二步:将其转化为动词。“承认”这个词本来就有语义一致的动词,admit。
第三步:处理从句。that引导的同位语从句 America’s red-hot economy is cooling(美国炽热的经济正在降温),恰恰是“承认”的具体内容。如此一来,从句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动词“承认”的宾语。
于是,整句脉络豁然开朗:
主句(lots of working folks...) 之前,有一个由“even before”引导的时间状语,这个状语的核心动作就是“艾伦承认……”。
试译如下:甚至在艾伦承认美国炽热的经济正在降温之前,许多工薪阶层自己就已经看到了经济放缓的迹象。
这上述译文中,将 admission that... 转化为“承认……”,是不是立刻去掉了名词的笨重感,让前后语义的流动一气呵成?
再列举一句2013年真题中的“硬核”例句:
Th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that Washington alone has the power to “establish a uniform Rule of Naturalization” and that federal laws precede state laws are noncontroversial.
句子虽长,结构倒不复杂。主语是 Th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宪法原则),后面跟着两个由 that 引导的、用 and 连接的并列同位语从句,共同解释“原则”的具体内容。
步:定位抽象名词。此处是 principles(原则)。
第二步:转化为中文法规常用表述。在中文法律、条例的语境中,我们很少说“原则是……”,而常说“条例规定……”或“原则规定了……”。这里,将“原则”动词化为“规定”,既准确又地道。
第三步:处理从句。那两个长长的同位语从句(只有华盛顿有权……;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正是“规定”的具体内容(宾语)。
试译如下:宪法规定,只有华盛顿有权“制定统一的归化条例”,且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这些原则是毫无争议的。
这里,我们将 Th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that... 的核心关系,转化为“宪法规定……”,后面的从句内容作为“规定”的宾语自然铺开,最后用“这些原则”稍作回指,确保主句谓语 are noncontroversial(是毫无争议的)得以落实。整个译文顿时有了中文政经文本的力道与顺畅。
小结一下:这第三种“名转动,宾从巧承接”的译法,其妙处在于顺应中文的呼吸节奏。它拆解了英文中“抽象名词+冗长解释”的静态结构,代之以中文常用的“动词+内容”的动态表达,尤其适合处理 suggestion(建议)、belief(信念)、order(命令)、principle(原则)这类隐含动作性的名词。
孔乙己大约要抚掌而笑了:“此一种写法,非熟稔中英文气质者不能为也。”至于那最后一种,也是最灵巧的一种译法……咱们下回再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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